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情况介绍

日期: 2014-03-10 10:56:34
来源: 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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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情况介绍

   国际红十字运动源于战地救护。救护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传统工作和法定职责。1993年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,赋予中国红十字会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”的职责。
第一目击人的现场救护是院前救护的一个重要环节,救护车未到来之前的10分钟是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。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大众防灾避险意识,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;就是让普通大众成为可以救护生命的第一目击人,挽救生命,减少伤残。
中国红十字会是我国开展救护培训历史最悠久、技术最权威的机构。红十字救护培训的内容主要有:心肺复苏,创伤救护,急症处置、避险逃生等。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特点是初级的、现场的、群众性的,而且是公益性的。同时,救护培训是很多工作和项目(志愿者、青少年,社区健康、社区备灾等相关项目)的切入点。
目前,总会有救护培训机构1个(总会训练中心),全国各省红会全部开展救护工作,有专门部门负责,23个省级红会还专门设有救护培训中心,200多个地市级红十字也设有救护培训机构。总会对地方红会是业务指导的关系。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下,总会可以向地方提供培训经费和教具支持。
近年来,很多地方的救护培训发展迅速,效果明显。江苏、河北、广西、重庆、北京、内蒙、贵州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年培训救护超过10万名。各地救护培训主要有三种模式:1.政府购买服务:北京、上海等;2.行业委托(主要是交管、运管部门委托红会对驾驶员进行培训):重庆、河北、贵州、云南等;3.市场化运作:广泛开展,自愿参加。
最近五年,全国平均每年培训救护员300万,救护普及人数超过1000万(2011年培训救护员365万,普及人数超过1900万)。这些红十字救护员和救护志愿者活跃在社会各行各业,参与了历次的灾害救援和重大活动服务工作,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赞誉。

(二)主要举措
1.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,在技术、政策、管理等方面对救护工作进行指导、咨询和研究,促进救护工作的发展。
2.开展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项目,“十五”、“十一五”累计培训师资47228人次,同时为各地红会配备一大批培训教具、设备,为救护工作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3.2010年,制定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,提出10项具体工作措施,是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开展救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。
4.开展救护培训标准化和“四统一”的工作。编辑救护师资教材和救护员系列教材,开发《安全救护》系列图书和救护宣传品,建立救护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。
5.2010年,总会举办首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,展示了救护培训成果,增进了各地救护工作的交流,带动了全国急救演练活动的开展。
6.参与奥运会、世博会、亚运会等大型国际活动的志愿者救护培训和服务活动,红十字志愿者的笑脸成为中国最亮丽的名片。
7.救护志愿者参与“汶川地震”救援,彰显了红十字人道的力量。
8.在“世界红十字日”、“世界急救日”,组织宣传纪念活动,普及自救互救知识,提高防灾避险意识。2011年急救日期间,总会举办“红十字‘救’在身边”征文比赛,收到救护案例600余篇;同年举办4000人心肺复苏演练,创造国内记录。